央行成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 明确其专业处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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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到,由央行发起成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5月24日正式核准开业,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央行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制度处处长欧阳昌民担任监事。
有分析指出,此前存款保险基金由央行金融稳定局管理,随着专门成立单独的基金管理团队,实现存款保险机构的实体化,下一步存款保险机构将被赋予更多的权力,如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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