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力平价定理
ESODMdPUSPG这个购买力平价定理公式也可称为“绝对购买力平价定理”。从绝对购买力平价定理中我们可以推出“相对购买力平价定理”,且它较绝对购买力平价定理更容易使用。对购买力平价定理公式进行微分,得:
dE=dPUSdPG
微分之后,dE、dPUS、dPG分别表示变化率。结果是,两个国家之间汇率的变化率等于这两个国家之间的价格水平变化率之差。这意味着,如果美国的物价水平在一年中上涨10%,即dPUS=10%,而德国的物价水平在同一段时间内只上升了5%,即dPG=5%,则根据相对购买力平价定理,美元相对马克会贬值5%(dE=dPUS-dPG=10%-5%)。
购买力平价定理,在理论上十分简单。但问题的关键是,它能否解释汇率的实际变动呢?研究表明,购买力平价定理能相当好地解释70年代以前的汇率变动,但对70年代以后的数据,则似乎不那么可靠。值得注意的是,70年代以前,世界各主要工业国家实行的是固定汇率制,而1973年之后,实行的是浮动汇率制。为什么不能解释70年代以后的情况,原因何在呢?一方面是因为在实行固定汇率制的时候,各国可能是依靠购买力平价定理来规定各国之间的汇率关系;另一方面还需要从我们对购买力平价的分析说起,在讨论购买力平价问题时,我们作了三项假定:
(1)假定国际贸易之间不存在交易成本,如运输费用,也不存在人为的贸易壁垒,如关税、配额等;
(2)假定各国的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
(3)假定各国的产品都是可以在国际间进行贸易交换的。
实际上,很容易看出,这些假定并不现实。国际贸易中,通常存在关税、配额以及其它非关税贸易壁垒,也存在运输费用。它们的存在,使国际间同一件商品的价格不再相同。比如,同一件商品,即使在国内,在不同的市场上价格也不一样,何况是在国际市场。再如,一个国家有很多商品只能在国内使用,而不能进行国际贸易,如建筑业、服务行业等。而我们假定一个国家的所有商品都能进行国际贸易,从而把只适用于能进行国际贸易的那些商品的价格的变动,推广到非贸易商品中来,这当然不符合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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