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跨境人民币 创新试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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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跨境人民币全面均衡发展,近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人民币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新一轮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业务,提出在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收入使用便利和跨境人民币金融综合服务两个方面在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实施创新试点业务。
在便利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收入使用方面,明确了4条措施,包括: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区内企业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境外借款存款账户中资金,可用于向境内关联企业发放委托贷款;在实需前提下,允许银行机构为区内企业开立多个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境外借款存款账户和人民币股权转让专用存款账户,但相关账户开户数量应符合审慎监管要求;允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人民币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在实需前提下,允许区内银行依照相关规定通过自身的金融产品满足区内企业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境外借款存款账户内资金合理的保值增值需求。
在跨境人民币金融综合服务方面,支持银行为区内企业或企业集团制定和实施涵盖跨境结算、融资、账户服务、保值增值、汇率避险等收支全流程需求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综合方案。
下一步,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将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与宣传推广工作,提高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建设再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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