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中心公布银行对客户外汇市场境外投资者备案名单
阅读 : 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17日,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截至今日,11家境外投资者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外汇交易中心已通知其选定的境内金融机构,并为其开通信息报送系统权限。
备案名单显示,11家境外投资者包括: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花旗银行香港分行、花旗公司投资银行(新加坡)有限公司、嘉孟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布扎比分行、美国银行香港分行、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 易方达精选债券基金、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 客户资金 上海银行(601229)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 客户资金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渠道(CIBM Direct)下,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或通过结算代理行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后,可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交易。每家境外投资者可选择不超过3家境内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常佩琦)
本文地址:https://www.waihuibang.com/fxnews/144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