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分级创新夭折,Cysec沿用欧盟政策外汇杠杆上限30倍
周五,CySEC(塞浦路斯证券和交易委员会)发表声明称,其已将ESMA(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去年8月实施的产品干预措施永久化。
咨询文件的进展
此前,塞浦路斯监管机构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称其正在考虑采用一套不同于ESMA的产品干预措施。尽管这些规定也限制了某些营销行为,但如果零售客户符合特定标准,其可以使用高达50:1的杠杆进行交易。
在文件发布之后,CySEC一共收到了15个答复,这些答复来自于投资公司、一家行业协会、另一个成员国的国家主管当局(NCA)和一个散户投资者。这位散户投资者要求CySEC重新考虑其做法,避免采取任何与杠杆分级有关的措施。此外,由于欧盟大部分国家将ESMA的限制措施永久化,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另择他路,NCA担心这种分歧会让特定成员国的居民对这些产品限制的内容产生困惑。鉴于上述答复,CySEC表示将不采用这些规则。
考虑到NCA的立场,CySEC表示:“就塞浦路斯国家产品干预措施的提议与相关各方进行了磋商之后,为避免产生疑义,CySEC决定不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对杠杆进行限制。”该监管机构也明确表示,其与NCA一样关注产品限制措施的跨境应用,以及不同措施可能会引起的市场动荡。为此,CySEC表示,其认为最合适的做法是,将其他管辖地区的干预措施内容纳入CySEC的产品干预措施之中。
具体的杠杆上限
因此,塞浦路斯国家产品干预措施(“CyNPIMs”)设想对所有零售客户采用相同的杠杆上限,根据标的资产的类型和波动性,杠杆上限从2:1到30:1不等,具体杠杆限制如下:
· 主要货币对为30:1;
· 非主要货币对,黄金和主要指数为20:1;
· 黄金和非主要股指以外的大宗商品为10:1;
· 个人股票和其他标的为5:1;
· 加密货币为2:1.
经纪商还必须实施负余额保护措施,并且不得提供任何激励措施来推广其服务。采取ESMA措施的举动,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CySEC的转变。由于CySEC放弃提高杠杆率的计划,该监管机构出台的规则几乎与ESMA的产品干预措施相同,这两套规定的唯一区别仅在于风险警告:交易数据少于12个月的塞浦路斯公司将不得不在其网站上指出“绝大多数零售客户账户在差价合约交易中会亏损。”相比之下,ESMA规定,经纪商必须说明在使用其服务时,有多少百分比的交易者出现亏损。而如今,拥有一年以上客户交易数据的塞浦路斯公司也必须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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