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地区扩大到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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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中国人民银行5日宣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地区扩大到荷兰,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荷兰,是两国在金融领域深化合作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拓宽境外投资者人民币资产配置渠道,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也有利于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开放,2011年底我国推出RQFII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批准的额度内,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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