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央行有关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和指定人员的地点要求的意向通知
阅读 : 次
2019年2月4日,爱尔兰央行(Central Bank of Ireland)就爱尔兰基金管理类公司(Irish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的董事及指定人员的地点要求发布意向公告。
爱尔兰央行(The Central Bank of Ireland)对基金管理类公司(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提出了“有效监管要求(Effective Supervision Requirement)”,作为对爱尔兰基金管理类公司的组织和有效性评估的一部分。
现有的基金管理类公司必须自2019年1月1日起遵从有效监管要求。2017年7月1日后申请央行授权的基金管理类公司必须按照有效监管要求进行组织。
2019年3月30日,英国将成为第三国。爱尔兰央行认识到,如果英国在无协议的情况下退出欧盟,可能会造成相当大的破坏。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爱尔兰央行将考虑英国是否符合有效监管要求。在考虑这一点期间,爱尔兰央行不建议采取认为英国不符合有效监管要求的默认立场。经过以上考虑,爱尔兰央行将就英国作为一个国家是否继续满足有效监管要求进行定夺,爱尔兰央行将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予以确认。这种决定可能会改变,包括在(与英国脱欧安排有关的)情况改变时。
(文章来源:中金网)
本文地址:https://www.waihuibang.com/centralbank/othercentralbank/91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