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风险
出口收汇风险是指一国出口本国产品后,未能按合同金额收取相应的货币,其中包括本币和外币,从而导致对外债权流失的可能性。
出口收汇风险的类型从总体上看,出口收汇风险可分为一般风险和特殊风险。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环境风险和政策性风险等。而特殊风险一般主要是指出口逃汇。
(一)一般风险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国际市场上商品价格的变动,使出口企业无法收汇或无法全额收汇。如中国五矿大连贸易有限公司1998年5月利用银行贷款,以进料加工方式向荷兰寄售出口价值203万美元钼铁。由于受国际市场钼铁需求下降的影响,国际市场钼铁价格持续下跌,由USDl0.5/kg降至目前的USD6.1/kg,现在已无法出售,只能将货物存放在鹿特丹仓库,期待价格回升。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迅猛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国际市场商品价格对供求关系的反应越来越敏感,变化越来越快,市场风险有逐步加大的趋势。
2.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象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结算约定而发生的收汇风险,它包括商业信用风险和银行信用风险。如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向阿联酋出口袜子,合同金额1.43万美元,以即期信用证结算。货到目的港后,先是客户要求降价,未获我方同意后,对方开证行即以箱单无序列号为由提出了不符点,拒付货款。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方面随着全球贸易量的扩大,大量中小贸易公司纷纷涌现,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出口是这些公司实现的,这些企业实力不均,信用良莠不齐,欺诈案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缺乏调查客户资信的有效渠道。据有些出口企业反映,目前主要是通过代理行和保险公司调查客户资信状况,渠道比较单一。对发达国家客户资信调查较为可靠,对发展中国家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比较困难,可信度也较低。
3.操作风险,是指出口企业或有关银行在办理出口业务时,因操作失误而导致的出口收汇风险。例如有的企业急于出口,麻痹大意,迁就客户苛刻的要求,采用了不恰当的结算方式。有的出口企业和银行经办人员因业务不熟练,出现了货物质量、信用证项下不符点等问题。如1999年8月,某公司向甲银行提交了一笔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金额为6.8万美元。甲银行审单,单证相符,并将该套单据寄往开证行索汇.不久,开证行电传通知甲银行单证不符:提单没有信用证号,单据因此被拒付。经过调查,开证行拒付是因为某企业制作单据质量不高和甲银行审单不严造成。
4.环境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环境发生不利于出口商的变化时,如汇率波动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起的出口收汇风险。例如辽宁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于1998年5月向俄罗斯出口价值13万美元的电话机散件,先是载货船只发生爆炸,货柜滞期两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后来客户以到货晚为由拒付货款。在经过反复协商,客户同意分期付款后,又逢俄罗斯金融危机爆发,卢布大幅贬值,客户损失惨重,最后只支付了2.4万美元。环境风险中汇率风险发生加剧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国际贸易赖以生存的金融环境有所恶化,旧的国际金融体系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需要,新的国际金融体系尚未建立,巨额短期资本频繁恶意的流动,对一些国家的货币造成严重冲击,货币大幅贬值,金融危机爆发,我国出口企业因此蒙受了较大损失。
5.政策风险,是指由于在制定和执行出口政策上的偏差,而导致的出口收汇风险。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片面强调出口指标,使得一些企业“重出口,轻收汇”,为完成出口任务,忽视出口产品质量,甚至做违规代理业务,给出口收汇带来潜在风险。
外企业主要承受的是一般风险,而国家则是在承受了一般风险的基础上,还将承受特殊风险。
(二)特殊风险
特殊风险主指出口逃汇。出口逃汇是指为逃避国家对出口收汇的监管,擅自在境内外截留出口应收外汇的行为。出口逃汇的目的是:
1.逃避境外投资管理规定,以出口商品或出口货款作为资本,在境外直接投资。
2.少数外商投资企业为抽回资本,当产品出口后,擅自在境外截留出口货款。
3.少数出口企业非法炒汇牟利。有的企业将出口货款在境外炒汇牟利;有的将外汇汇入非出口收汇账户,或汇入到个人外汇账户,伺机在外汇黑市上卖出;有的截留出口收入的现钞直接拿到外汇黑市卜炒卖。
4.个别涉外业务人员中饱私囊,指示国外客户,将出口货款汇入到国外或国内的个人账户上。
出口逃汇的手段主要有:
1.编造不收汇理由,伪造相关单据。人为伪造货损单据,伪造国外质检证明,逃避出口收汇核销监管。
2.采取低于实际成交价报关。有的将差额部分截留境外;有的将多余的外汇用来核销一些无法核销的核销单。
3.伪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4.虚报出口收汇核销单丢失。
出口收汇风险的防范与对策出口企业和银行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出口收汇风险。具体讲,主要应注意以下几项:
(一)运用WTO的条款
出口企业应加强对WTO规则的研究,认真分析加人WTO后对本企业出口收汇的影响,研究如何运用WTO规则扩大出口,解决贸易纠纷,减少出口收汇风险,维护企业权益。
(二)加强企业内部出口收汇风险管理
建立企业内部出口收汇风险管理评估、控制机制,制定事前、事中和事后风险控制计划。合同签订前,要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做好客户的资信评估工作,制定出口收汇风险应急措施;合同履行中,要认真履约,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妥善制定索汇单据;合同履行后,要积极收汇,如果出口收汇有风险,应立即采取出口收汇风险应急措施。
(三)加强国际市场调研
深入研究商品供求状况及价格走向,做好市场预测工作,防范市场风险。
(四)减少操作风险
1.要按照国际公认的贸易规则从事国际贸易活动。
2.要采用合理的结算方式。一般在信用证、托收、自寄单据三种结算方式中,信用等级依次降低,所以企业一般都倾向于采用信用证结算。但是,在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体系中,L/C的使用率已大为降低,据联合国贸发中心1996年统计数字,L/C的使用率已降至18%。因此,采用合理的结算方式应根据国际贸易发展的规律和要求,采用恰当的结算方式。对信誉好的老客户,可采用T/T结算,它简便、快捷、费用低;对于新开辟的市场和新客户,在没有十分了解对方资信的情况下,要坚持采用L/C结算;如果无法采用L/C结算,出口企业应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或保理业务,以确保安全收汇。
(五)密切关注世界主要货币汇率和贸易伙伴国家政治、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
采取业已成熟的风险规避手段来规避外汇风险、政治风险等环境性出口收汇风险,如选择有利的结算货币,进行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期权交易,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等等。
(六)加强自律,守法经营
要根据行业协会规定的最低限价对外销售,严禁低价倾销、买卖出口许可证等扰乱出口市场行为。另一方面,自觉遵守国家各项外汇管理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汇,自觉抵制出口逃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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