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顿森林体系
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Bretton Woods system)是指战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关税总协定作为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的补充,连同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的各项协定,统称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即以外汇自由化、资本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为主要内容的多边经济制度,构成资本主义集团的核心内容,是按照美国制定的原则,实现美国经济霸权的体制。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促进了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因美元危机与美国经济危机的频繁爆发,以及制度本身不可解脱的矛盾性,该体系于1973年宣告结束。
体系介绍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以美元和黄金为基础的金融汇兑本位制。其实质是建立一种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基本内容包括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的货币与美元挂钩以及实行固定汇率制度。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运转与美元的信誉和地位密切相关。
提出背景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20年中,国际货币体系分裂成几个相互竞争的货币集团,各国货币竞相贬值,动荡不定。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英美两国政府出于本国利益的考虑,构思和设计战后国际货币体系,分别提出了“怀特计划”和“凯恩斯计划”。“怀特计划”和“凯恩斯计划”同是以设立国际金融机构、稳定汇率、扩大国际贸易、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为目的,但运营方式不同。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危机和二次大战后登上了资本主义世界盟主地位,美元的国际地位因其国际黄金储备的实力得到稳固,双方于1944年4月达成了反映怀特计划的“关于设立国标货币基金的专家共同声明”。
会议召开
1944年7月1日,44个国家或政府的经济特使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简称布雷顿森林会议),商讨战后的世界贸易格局。经过3周的讨论,会议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制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确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
1945年12月27日,参加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国中的22国代表在《布雷顿森林协定》上签字,正式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称IMF)和世界银行(简称WB)。两机构自1947年11月15日起成为联合国的常设专门机构。中国是这两个机构的创始国之一,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两个机构中的合法席位先后恢复。
核心内容
“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两大国际金融机构。前者负责向成员国提供短期资金借贷,目的为保障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后者提供中长期信贷来促进成员国经济复苏。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布雷顿森林体系
第一,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确认1944年1月美国规定的35美元一盎司的黄金官价,每一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黄金。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可按官价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为使黄金官价不受自由市场金价冲击,各国政府需协同美国政府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维持这一黄金官价。
第二,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其他国家政府规定各自货币的含金量,通过含金量的比例确定同美元的汇率。
第三,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只能在法定汇率上下各1%的幅度内波动。若市场汇率超过法定汇率1%的波动幅度,各国政府有义务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以维持汇率的稳定。若会员国法定汇率的变动超过10%,就必须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批准。1971年12月,这种即期汇率变动的幅度扩大为上下2.25%的范围,决定“平价”的标准由黄金改为特别提款权。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这种汇率制度被称为“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度”。
第四,各国货币兑换性与国际支付结算原则。《协定》规定了各国货币自由兑换的原则:任何会员国对其他会员国在经常项目往来中积存的本国货币,若对方为支付经常项货币换回本国货币。考虑到各国的实际情况,《协定》作了“过渡期”的规定。《协定》规定了国际支付结算的原则:会员国未经基金组织同意,不得对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支付或清算加以限制。
第五,确定国际储备资产。《协定》中关于货币平价的规定,使美元处于等同黄金的地位,成为各国外汇储备中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
第六,国际收支的调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国份额的25%以黄金或可兑换成黄金的货币缴纳,其余则以本国货币缴纳。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本国货币向基金组织按规定程序购买(即借贷)一定数额的外汇,并在规定时间内以购回本国货币的方式偿还借款。会员国所认缴的份额越大,得到的贷款也越多。贷款只限于会员国用于弥补国际收支赤字,即用于经常项目的支付。
体系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货币体系同历史上的国际货币制度相比,有了明显的改进。
第一,建立了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等永久性国际金融机构。通过国际金融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保证统一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各项原则、措施的推行。
第二,签订了有一定约束力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金本位制对汇率制度、黄金输出人没有一个统一的协定,货币区是在规定的地区实施宗主国、联系国的法令。战后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是一种国际协议,对会员国政府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它的统一性在于把资本主义国家囊括在国际金汇兑本位制之下;它的严整性在于对维持货币制度运转的有关问题做了全面规定,并要求各国遵守。
第三,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了现代国际货币管理所必需的各项制度。例如,国际收支调节制度、国际信贷监督制度、国际金融统计制度、国际汇率制度、国际储备制度、国际清算制度等。
体系特点
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货币制度不是按各国的铸币平价来确定汇率,而是根据各国货币法定金平价的对比,普遍地与美元建立固定比例关系。
第二,战前,黄金输送点是汇率波动的界限自动地调节汇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为地规定汇率波动的幅度,汇率的波动是在基金组织的监督下,由各国干预外汇市场来调节。
第三,国际金本位制度下,各国货币自由兑换,对国际支付一般不采取限制措施。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许多国家不能实现货币的自由兑换,对外支付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四,金本位制度下,国际储备资产主要是黄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储备资产则是黄金、可兑换货币和特别提款权,其中黄金与美元并重。在外汇储备上,战前包括英镑、美元与法国法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货币制度几乎包括资本主义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的货币,美元是最主要的外汇储备。
第五,国际金本位制下,各国实行自由的多边结算。战后的国际货币制度,有不少国家实行外汇管制,采用贸易和支付的双边安排。
第六,国际金本位下,黄金的流动是完全自由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下,黄金的流动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英、美、法三国都允许居民兑换黄金;实行金汇兑本位的国家也允许居民用外汇(英镑、法郎或美元)向英、美、法三国兑换黄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只同意外国政府在一定条件下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不允许外国居民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
运转条件
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能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顺利运行,与美国的经济实力和黄金储备分不开。要维持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运转,需具备三项基本条件。
第一,美国国际收支保持顺差,美元对外价值稳定。若其他国家通货膨胀严重,国际收支逆差,在基金组织同意下,该国货币可以贬值,重新与美元建立固定比价关系。
第二,美国的黄金储备充足。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与黄金挂钩,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持有的美元可向美国兑换黄金。美国要履行35美元兑换一盎司黄金的义务,必须拥有充足的黄金储备。
第三,黄金价格维持在官价水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黄金储备充足,若市场价格发生波动,美国可以通过抛售或购进黄金加以平抑。
体系支柱
布雷顿森林体系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则与美元挂钩,并可按35美元一盎司的官价向美国兑换黄金。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可以兑换黄金和各国实行可调节的钉住汇率制,是构成这一货币体系的两大支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是维持这一体系正常运转的中心机构,它有监督国际汇率、提供国际信贷、协调国际货币关系三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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