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应建立在一定的思维模式下
对应于预测和交易的资金管理,我以为跟操作人的预测和交易习惯是密不可分的。简单地说,也就是预测交易风险控制是建立在统一的思维方式前提下的。并且遵循重仓短打,轻仓长线的原则。小资金按重仓处理,大资金按轻仓处理。
但是,预测总有百密一疏,故此,操作过程中,在思路不清晰的时候,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而交易是走进去的过程,故此,交易参考的图表时间单位以日线为准较好。
计划进场资金的时候,是按停板的幅度来做相应的部署,而不是依据期货公司或者交易所的保证金收取比例作为标准。我认为按10%的保证金比例交易比较适合。这给做保护性头寸留下了余地。
资金的运用以3-3-4的方式进行。
初始的建仓3,一次性落定筹码,第三交易日不获利,说明进场早了一个时间段,进行锁仓处理,下一时间段锁单清仓反开新仓3。以第二次开仓单做止损措施,第二次开仓后,次日不获利坚决止损,全线清仓。
获利的情况下,以价格每波动1%加码1,每加码一次以新头寸建仓价格为标准做止损。三次加到6。至此底仓锁定不动。
以日为单位的回撤,进行套利处理,并坚持短线原则,锁仓单持有不超过1个交易日。
加速期,满仓一次落定筹码,当日出较大空间当日平4。次日出较大空间次日平4。最多不可以超过一周(五个交易日),一般以三个交易日为限。
横向运动的大型形态的有效突破,可考虑一次性落定6的筹码。
小于两个月的的波段或者小于两倍保证金的空间,原则上不可以用浮动赢利加码。
以周为单位的回撤,进行清仓处理。
盘振中资金以3为单位交易,交易中以小时为单位操作,方式同上。在极限位置的时间点先行锁单,当日或次日平建仓单。
底仓锁定之后的意外情况发生后,在保护性头寸未建立的情况下,料以10%的保证金水平,可用资金应该可足够用来锁仓。
按以上方式操作,料资金风险可控制在20%以内。
我的止损方式:
进场交易的原则是抓单边市,而单边市的标准,一是维持该级别波段的速度,二是3个交易日内必须有新高(低)出现。否则进行保护性处理。加速期,必须是两日内有新高(低)出现。极端状况,每日刷新高(低)点,否则进行清仓处理,因为加速期的波幅较大。交易原则:
先定大框,再究枝节;
按规则客观交易,无信号(顺势,极端)不交易;
心手合一,怀疑即做保护性措施;
尽可能不追涨杀跌;
资金曲线异动时,必须反思大框的界定。
尽可能一次性落定筹码;
小于两个月的的波段或者小于两倍保证金的空间,原则上不可以用浮动赢利加码。
打完一仗,给自己休假。
套利方式:
反打弱势合约。这里所说的弱势,不仅仅是通常所指的"落后"合约。假强也为真弱。
停板时,反打弱板。
实际上,一个完善的交易系统,预测-交易-止损都是环环相扣的,脱节了只能说明思维方式或者方法的缺欠。而思维方式跟一个人的定力和世界观是紧密联系的。眼界,一定要放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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