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
简介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用以达到特定或维持政策目标——比如,抑制通胀、实现完全就业或经济增长。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设置银行最低准备金(最低储备金)。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是同一事物的两面,一个是从经济理论角度讲,一个是从政策措施讲。
狭义与广义货币政策
狭义货币政策
指中央银行为实现其特定的经济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量的方针和措施的总称,包括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和外汇政策。
广义货币政策
指政府、中央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所有有关货币方面的规定和采取的影响金融变量的一切措施。(包括金融体制改革,也就是规则的改变等)
区别
两者的不同主要在于后者的政策制定者包括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他们往往影响金融体制中的外生变量,改变游戏规则,如硬性限制信贷规模,信贷方向,开放和开发金融市场。前者则是中央银行在稳定的体制中利用贴现率,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达到改变利率和货币供给量的目标。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
种类
根据对总产出的影响方面,可把货币政策分为两类:扩张性货币政策(积极货币政策)和紧缩性货币政策(稳健货币政策)。在经济萧条时,中央银行采取措施增加货币供给,由此引起利率降低,刺激投资和净出口,增加总需求,称为扩张性货币政策。反之,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率太高时,中央银行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货币供给,以提高利率、抑制投资和消费,使总产出减少或放慢增长速度,使物价水平控制在合理水平,称为紧缩性货币政策。
作用
货币政策(Monetary Policy)是通过政府对国家的货币、信贷及银行体制的管理来实施的。货币政策的性质(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以及货币、产出和通货膨胀三者之间联系的方式)是宏观经济学中最吸引人、最重要、也最富争议的领域之一。一国政府拥有多种政策工具可用来实现其宏观经济目标。其中主要包括:
(1)由政府支出和税收所组成的财政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用途是:通过影响国民储蓄以及对工作和储蓄的激励,从而影响长期经济增长。
(2)货币政策由中央银行执行,它影响货币供给。通过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影响利息率及经济中的信贷供应程度来间接影响总需求,以达到总需求与总供给趋于理想的均衡的一系列措施。
货币政策分为扩张性的和紧缩性的两种
积极的货币政策是通过提高货币供应增长速度来刺激总需求,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更为容易,利息率会降低。因此,当总需求与经济的生产能力相比很低时,使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最合适。
消极的货币政策是通过削减货币供应的增长率来降低总需求水平,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较为困难,利息率也随之提高。因此,在通货膨胀较严重时,采用消极的货币政策较合适。
货币政策调节的对象是货币供应量,即全社会总的购买力,具体表现形式为:流通中的现金和个人、企事业单位在银行的存款。流通中的现金与消费物价水平变动密切相关,是最活跃的货币,一直是中央银行关注和调节的重要目标。
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为调控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而采取的政策手段
货币政策是涉及经济全局的宏观政策,与财政政策、投资政策、 分配政策和外资政策等关系十分密切,必须实施综合配套措施才能保持币值稳定。
根据央行定义,货币政策工具库主要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或贴现以及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等。从学术角度,它大体可以分为数量工具和价格工具。价格工具集中体现在利率或汇率水平的调整上。数量工具则更加丰富,如公开市场业务的央行票据、准备金率调整等,它聚焦于货币供应量的调整。
主要措施
运用货币政策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七个方面:
第一,控制货币发行。
第二,控制和调节对政府的贷款。
第三,推行公开市场业务。
第四,改变存款准备金率。
第五,调整再贴现率。
第六,选择性信用管制。
第七,直接信用管制。
最终目标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指中央银行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出发点和归宿,它反映了社会经济对货币政策的客观要求。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一般有四个:稳定物价、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平衡国际收支等。但需指出的是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仅仅有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稳定物价
稳定物价目标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而物价稳定的实质是币值的稳定。所谓币值,原指单位货币的含金量,在现代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衡量币值稳定与否,已经不再是根据单位货币的含金量;而是根据单位货币的购买力,即在一定条件下单位货币购买商品的能力。
它通常以一揽子商品的物价指数,或综合物价指数来表示。目前各国政府和经济学家通常采用综合物价指数来衡量币值是否稳定。物价指数上升,表示货币贬值;物价指数下降,则表示货币升值。稳定物价是一个相对概念,就是要控制通货膨胀,使一般物价水平在短期内不发生急剧的波动。
衡量物价稳定与否,从各国的情况看,通常使用的指标有三个:
一是GNP(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指数,它以构成国民生产总值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为对象,反映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格变化情 况。
二是消费物价指数,它以消费者日常生活支出为对象,能较准确地反映消费物价水平的变化情况。
三是批发物价指数,它以批发交易为对象,能较准确地反映大宗批发交易的物价变动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通货膨胀以外,还有一些属于正常范围内的因素,如季节性因素、消费者嗜好的改变、经济与工业结构的改变等等,也会引起物价的变化。
总之,在动态的经济社会里,要将物价冻结在一个绝对的水平上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能否把物价控制在经济增长所允许的限度内。这个限度的确定,各个国家不尽相同,主要取决于各国经济发展情况。另外,传统习惯也有很大的影响。有人认为,物价水平最好是不增不减,或者只能允许在1%的幅度内波动,这就是物价稳定;也有人认为,物价水平不增不减是不可能的,只要我们能把物价的上涨幅度控制在1—2%就算稳定了;还有人认为,物价每年上涨在3%左右就可以称之为物价稳定。
充分就业
所谓充分就业目标,就是要保持一个较高的、稳定的水平。在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凡是有能力并自愿参加工作者,都能在较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适当的工作。
充分就业,是针对所有可利用资源的利用程度而言的。但要测定各种经济资源的利用程度是非常困难的,一般以劳动力的就业程度为基准,即以失业率指标来衡量劳动力的就业程度。所谓失业率,指社会的失业人数与愿意就业的劳动力之比,失业率的大小,也就代表了社会的充分就业程度。失业,理论上讲,表示了生产资源的一种浪费,失业率越高,对社会经济增长越是不利,因此,各国都力图把失业率降到最低的水平,以实现其经济增长的目标。
经济增长
所谓经济增长就是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必须保持合理的、较高的速度。目前各国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一般采用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即用人均名义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剔除物价上涨率后的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来衡量。政府一般对计划期的实际GNP 增长幅度定出指标,用百分比表示,中央银行即以此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
平衡国际收支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国际收支是某一时期一国对外经济往来的统计表,它表明:
(1)某一经济体同世界其他地方之间在商品、劳务和收入方面的交易;
(2)该经济体的货币性黄金、特别提款权以及对世界其他地方的债权、债务的所有权等的变化;
(3)从会计意义上讲,为平衡不能相互抵消的上述交易和变化的任何账目所需的无偿转让和对应项目。
就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经济交易的性质而言,主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主性交易,或叫事前交易,它是出于经济上的目的、政治上的考虑以及道义上的动机而自动进行的经济交易,如贸易、援助、赠予、汇兑等。另一种是调节性交易,或叫事后交易,它是为弥补自主性交易的差额而进行的,如获得国际金融机构的短期资金融通、动用本国黄金储备、外汇储备以弥补差额等。若一国国际收支中的自主性交易收支自动相等,说明该国国际收支平衡;若自主性交易收入大于支出,称之为顺差;若自主性交易支出大于收入,则称之为逆差。
判断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与否,就是看自主性交易平衡与否,是否需要调节性交易来弥补。如果不需要调节性交易来弥补,则称之为国际收支平衡;反之,如果需要调节性交易来弥补,则称之为国际收支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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