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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C提醒零售场外衍生品发行商履行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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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对零售场外(OTC)衍生品发行商进行监管。ASIC提醒所有持牌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规定履行其财务及客户汇款报告义务。

ASIC强调,与其他的规定不同的是,如果零售场外衍生品发行商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他们需要通知ASIC。

具体而言,金融公司必须在得知事件后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通知ASIC并详细说明情况。

外汇市场在过去一周内是十分动荡的,主要货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经纪商和交易者都造成严重影响。早在2016年6月,在英国脱欧公投之后,由于流动性紧缩,许多经纪商都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闪电崩盘事件可能会对外汇经纪商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从历史上看,这些事件可能导致客户需缴纳更多保证金,并以负余额平仓。此外,主要货币的大量变动可能导致数亿美元的损失。

在澳大利亚,零售场外衍生产品发行商必须始终拥有净值大于100万美元的有形净资产(NTA),且应占其平均收入的10%。其中,NTA的50%必须是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并以流动资产持有50%的NTA。

ASIC在发给公司的邮件中写道:“零售场外衍生品发行商的NTA低于其要求的NTA的110%时,发行商必须在获悉事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ASIC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报告。在获悉该事件后的每个月首日,直到前一个月的末日,该公司的NTA都应大于规定NTA的110%。”

Sophie Grace和TRAction Fintech的董事Sophie Gerber表示:“前述财务规定在任何时间点都适用,因此公司需要一个强大的系统来监控NTA是否合规。”

“审慎且运行良好的经纪商始终将合规要求放在首位,尤其是在存在大量监管压力的澳大利亚。”

本文标题:ASIC提醒零售场外衍生品发行商履行报告义务 - 外汇行业新闻-外汇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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