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ASIC差价合约限制措施在即,经纪商需要怎么做?
经过多年的猜测,澳大利亚终于决定实施针对CFDs(差价合约)的产品干预措施。本文阐述了ASIC(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提出的8个限制条件以及澳大利亚律师事务所Holley Nethercote合伙人对此的一些建议和看法。
自2016年12月6日FCA宣布对该行业实施限制以来,对于澳大利亚律师代理行业的大部分而言,产品干预措施一直是澳大利亚炙手可热的一个话题。今年早些时候,设计和分销责任与产品干预权力法案生效。ASIC被赋予了立法权,可以为个别企业或更广泛的市场部门发布产品干预令。6月26日,ASIC发起了关于其新产品干预措施的拟议管理协商。随后,8月22日,ASIC发布了其初步拟定针对差价合约和二元期权产品干预措施的咨询意见,但ASIC目前还没有对反馈意见发表公开评论,也没有发布最终指导意见。
ASIC的产品干预措施具体如下:
而以下建议适用于向零售客户提供差价合约产品的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的公司。目前还尚未包括对二元期权领域的建议。
1. 你是否已经将咨询意见提交给ASIC了呢?
答:经纪商们需要代表客户将咨询意见提交至ASIC的相关部门,此次咨询会于2019年10月1日结束。
2. ASIC的产品干预措施什么时候生效呢?
答:产品干预措施将会以立法文书的形式生效,一旦法案在《联邦立法登记册》(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进行登记,则立即生效。在2019年10月1日磋商结束后的任何时间内,该措施均有生效的可能。但按照目前的形式,该措施的有效期将持续18个月。
3. 我们是否有义务将这一事项告知给我们的零售客户?
答:在措施生效后,经纪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其零售客户有关详细信息。同时,我们也预计ASIC将会采用标准形式将监管变化告知给客户。
4. 该产品限制措施是否适用于其他场外衍生工具呢?
答:该措施并不适用于期权、期货、掉期和远期利率协议。
5. ASIC在产品限制措施中有具体拟定哪些限制呢?
答:ASIC提出了8个限制条件。其中6个与全球趋势一致,其中2个是ASIC独有的。
6. 你现在需要做什么?
如果你想提交咨询意见,这将要求您:
· 通知零售客户;
· 更新促销程序;
· 更新交易和定价政策;
· 更新监测和监督程序;
· 更新文件、网站和平台的实时披露技术;
· 与技术供应商合作,在短时间内采用拟议的要求。
(本文翻译自澳大利亚商业和金融服务律师事务所Holley Nethercote的合伙人Paul Derham撰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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